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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晶科技: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暨上市流通公告2018-05-05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暨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0632900 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
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 3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48.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15 年 10 月 15 日金晶科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
案。
    3、2015 年 11 月 11 日,金晶科技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原 384 名激励对象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
票,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后,
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384 名变更为 370 名,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48.96 万股变更为 3618.50 万股,并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4、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1)耿平、刘佳成、王云凯、杨旭、于莉、张磊、朱建、
胡凯、李海杰、闫秀江、宋钢、孙希亭、吴琼宇合计 13 名以辞职或离职;(2)
王传玉已退休,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1)因辞职或离职的 13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原激励
对象王传玉已退休,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继续有效,其退休年度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其
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涉及原激励对象 14 名,注销数量为 590300 股。
    5、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5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
申请进行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共计 10632900 股。
    6、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按
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解锁 356 名激
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
    7、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且公司已履行了相关解锁的
法定程序,同意激励对象提出解锁申请。
    二、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一)解锁条件
公司解锁条件                                  是否符合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
告;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公司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满足该条规定的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不存
布为不适当人员;
                                              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不具有《公司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公司董事会认定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公司满足该条规定的解锁条件。
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计划在 2016 年-2018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6 年净利润为 1,500 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出普通合伙)
                                                   大信审字[2018]第 3-00283 号审计报告,
                 以 2016 年净利润 1,500 万为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第二次解锁      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72,998,886.61 元,
                 50%
                                                   符合第二次解锁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6 年净利润 1,500 万为
 第三次解锁      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
                 100%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以个人绩效合约
的考核得分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杰出(A)、
优秀(B)、良好(C)、较差(D)、差(E)五个
等级,在绩效考核期间激励对象出现违法违规、
内部重大违纪、重大工作失职以及其他严重损害
公司声誉、经济利益、企业公众形象的事项,相
关激励对象的当年考核结果将一次被定为“E 级”。
考核评价表
       绩效合约考核分数(S) 等级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 本
   S≤60                         差                次拟解锁的 35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60<S≤80                     较差              核等级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80<S≤100                    良好
   100<S≤120                   优秀
   120<S≤150                   杰出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核期,以自
然年为考核期间,并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分
别设置考核指标。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为良好以上(含)方能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考
核若为“差”或“较差”,则取消当期激励额度,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8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42 个月内按 30%、30%、40%
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期
                                                                     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第二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期满,根据《激励计划》针对公司业绩
以及所有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356 名激励对象符合对应第二期全部解锁,具体
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占   本次可上市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流通数量
   王刚          董事长      3,249,100           974700                       30.00%       812275
  曹庭发         总经理      1,808,700           542600                       30.00%       452175
   张明           董事       1,808,700           542600                       30.00%       452175
   孙明           董事       1,808,700           542600                       30.00%       452175
   邓伟           董事       1,808,700           542600                       30.00%       452175
  董保森          董秘       1,083,000           324900                       30.00%       270750
  栾尚运        财务总监        10,800             3200                       30.00%         27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3854500           7159700                       30.00%      7159700
 (业务)人员(349 人)

       合计(356 人)        35432200          10632900                       30.00%     10054125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王刚、曹庭发、张明、孙明、邓伟、董保森、栾尚运所持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632900 股。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
       3、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
制。
       激励对象中王刚、曹庭发、张明、孙明、邓伟为公司董事,董保森、栾尚运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刚、曹庭发、张明、孙明、邓伟、董保森、栾
尚运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剩余 75% 股份将继续锁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99300                -10632900                 14166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3502800                 10632900                 1444135700
合计                               1458302100                        0                 14583021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首次限制
性股票的 30%;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
法》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就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金晶科技独立董事意见;
       2、金晶科技监事会核查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