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关于受让前海民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17-12-19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 2017-089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前海民太安保险经纪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 59,760,000 元人民币的方式受让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前海民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经纪”)的
60%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前海民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
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出资 59,760,000 元人民币受让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的前海民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经纪”) 60%的
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根据民太安经纪的业务及资产规模,综合考虑民太安经纪在保
1
险经纪行业市场潜力,结合保险经纪行业整体发展现状及趋势,参考市场同类企业
投融资情况,各方协商确定。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介绍
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02 月 07 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路 7002 号第一世界广场 A 座 24 楼 J、K、L
法定代表人:杨文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保险公估公司及其他保险中介企业为主的投资、管理;对集团内
部企业的支持性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前海民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第一世界广场 A 座 24M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营业范围: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
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
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民太安经纪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前,民太安经纪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
1 4730 94.8
司
2 韩微微 100 2
3 深圳木成林科技有限公司 100 2
4 深圳宪立投资有限公司 60 1.2
合计 5000 100
2
本次股权转让后,民太安经纪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
1 1730 34.8
司
2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60
3 韩微微 100 2
4 深圳木成林科技有限公司 100 2
5 深圳宪立投资有限公司 60 1.2
合计 5000 100
6、近一年及一期民太安经纪的简要财务及经营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163,722.30 55,793,118.48
负债总额
1,904,142.24 4,439,157.58
所有者权益总额
50,259,580.06 51,353,960.90
营业收入
19,675,691.15 16,666,994.96
净利润
-1,094,380.84 334,319.11
7、本次投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民太安经纪 60%股权出售予
3
公司,公司同意购买该等目标股份(“本次交易”);
2、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购买价款为 59,760,000.00 元(“购买价款”);
3、各方同意,公司应在协议生效且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
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支付购买价款的 80%,即 47,808,000.00 元人民币;
4、公司应在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
支付剩余 20%股权转让价款,即 11,952,000.00 元人民币;
5、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要求该方缴纳的与协议项下股权转
让有关的税款和政府收费;
6、双方同意对了解或接触到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采
取各种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非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双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将保密信息仅披
露给有必要知悉的代理人或专业顾问,并促使该等代理人或专业顾问遵守协议项下
的保密义务;
7、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履行
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或
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即构成违约;
8、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9、双方如因与协议有关的订立、解释、效力或履行等事宜发生争议时,首先
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对争议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争议
应依协议规定提交仲裁,以作为最终及排他的解决方式。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民太安经纪是首批进入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保险经纪机构,成立以来业务
快速稳步发展,目前已经初步搭建完成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点,民太安经纪坚持走专
业化发展道路,特别是在城市公共安全、民生基建和新能源三个专业领域深挖细作,
致力于成为细分市场专家,为众多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险服务。同时民太安经纪
旗下的互联网自营平台“家家 365”,强调技术创新和服务能力,专注于提供家庭
保障和保险服务。
公司投资民太安经纪,通过借助经纪公司的经营优势和风险管理能力,可以向
客户提供高契合度、优性价比的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的经纪服务,降低客户风
险管理成本,为公司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公司技术优势的发挥,
通过高效、便捷的互联网保险服务平台,可以为企业客户及企业员工客户提供从设
4
计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到协助索赔等保险全流程服务,精确触
达客户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障需求,全程为公司客户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可以更好发
挥与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在客户资源、产品服务、品牌协作方面的互补共享,为公
司发挥金融服务优势创造更加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对用友 3.0 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
六、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完成投资后,若不能达到投资预期或不能形成产业协同,会对公司战
略形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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