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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用友网络:关于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18-07-05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 2018-045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9,612,657股。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19,252,757份。

     本次解锁和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锁和行权,届时公
       司将另行公告。



    一、股权激励的决策程序、调整及实施情况

    (一)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7年5月23日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6月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10 元/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17 元/股。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及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符合解锁条件:


                                         1
             解锁和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和行权条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形,满足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和行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权条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2、 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公司以 2016 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4.1%。
以 2016 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
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综上,公司已达到上述业绩条件。

    (二)公司符合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满足《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和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2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公司以 2016 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4.1%。
以 2016 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
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综上,公司已达到上述业绩条件。

3、 独立业务单元业考核要求                 已达到公司规定业绩条件的独立业务单元
                                           全部行权。部分独立业务单元实际业绩完
独立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
                                           成率大于等于 80%但小于 100%,按照激励
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
                                           计划的规定,可以部分行权。
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三)激励对象符合解锁和行权条件:

            解锁和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和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满足解锁和
                                            行权的条件。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       2017年度,除已经离职人员外,剩余激

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
                                            根据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1,340名激
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等级
                                            励对象符合此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5、等级 4、等级 3、等级 2、等级 1 五档。
                                     期解锁条件,1,34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符合首次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条


                                            3
考核为“合格”                              件。

  (四)符合解锁和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

   符合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     授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的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权数量(份)   票期权数量(份)

  陈强兵     执行总裁        433,330             173,332       866,670         346,668
  谢志华   执行副总裁        216,670              86,668       433,330         173,332
  章培林     财务总监        216,670              86,668       433,330         173,332
           高级副总裁兼
  欧阳青                     173,330             69,332        346,670         138,668
           董事会秘书
  严绍业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张纪雄    高级副总裁        43,330             17,332        86,670           34,668
   王健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徐洋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胡彬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徐宝东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左骏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杨晓柏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21,332
  任志刚    高级副总裁       151,670             60,668        303,330         118,723
   杜宇       高级副总裁     117,000             46,800        234,000          93,600
 专家、中层管理人员、其
                            21,618,065          8,647,181     43,328,910      17,324,442
        他骨干人员
          合计              24,031,755          9,612,657     48,156,220      19,252,757

    三、可解锁与行权的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解锁和行权对象人数、解锁和行权期限

    1、可解锁、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可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可解锁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
司 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后,本次可行权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10 元/股。

    3、可解锁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1340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 1343 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符合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4、解锁期限: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 2018 年 8 月 4 日至 2019 年 8 月 3
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5、行权期限: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为 2018 年 8 月 4 日至 2019 年 8 月 3
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
                                            4
登记手续。

    四、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发布以下核查
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未发生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
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公司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1340 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第一期
股票期权 1343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
形,上述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中关于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考核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解锁和行权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1340 名激
励对象和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 1343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可解锁和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第一
期行权/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
次授予第一期行权/解锁的各项条件已完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一
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12,657 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252,757 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意见;

    4、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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