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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榕泰: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2017-09-07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 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

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

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 16 亿元人民币的债

务融资产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其中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等值

于 8 亿元人民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等值于 16 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超短期

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其中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等值于 8 亿元人民币。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

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4、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 拟注册
                                   1
发行的中期票据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6、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

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

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

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

回条款、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

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

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

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

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2
之日止。

     二、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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