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关于公司拟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19年4月22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详见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8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临2019-011、临2019-028公告)。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 1
元回购高大鹏、肖健因北京森华易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未
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 1,272,551 股(高大鹏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699,903 股和肖健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572,648 股划转至公司董事会设
立的专门股票账户),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705,305,831 股的 0.18%,
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05,305,831
股变更为 704,033,280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3 日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试验区西侧广东榕泰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徐罗旭
电话:0663-3568053
传真:0663-3568052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