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2019-08-23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 2019-052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 泰豪 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999,967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 年 8 月 29 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23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泰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下简
称“《考核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7-077)。
2、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详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78)。
3、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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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7-101)。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5)、《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109)。
6、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向首次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106)。
7、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8日,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被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本次董事会确
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授予日为2018年8月20日,授
予激励对象20人,授予数量2,499,918股,授予价格为:5.14元/股。
9、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被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
10、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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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3)。
11、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
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决定对公司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
第一次解锁,本次共解锁限制性股票 999,967 股,该部分股票将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上市流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该等人员作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的,且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 2017 年度绩效考核中全
部合格,同意公司为 20 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手续。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安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锁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董事
会将根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解除限售期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已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2014 年-2016 年,公司实现
3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为 5,859.59 万元、8600.10 万元和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12,382.92 万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年度的平均值为 8,947.54 万元。
(2)以公司2014、2015、2016年度平均净利润为 2、2014 年-2016 年,公司实现
基数,2017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以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3,856.78 万
的净利润。 元、7,744.88 万元和 10,293.31 万
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
为 7,298.32 万元。
3、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93.47
万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值;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137.65 万元, 高于授予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 7,298.32
万元,增长率为 107.41%。
综上,2017年度公司业绩满足解
锁条件。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目前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对个人绩效进行打分,考核
结果共有 A、B、C、D 四档。考核标准划分为优秀(A)、 2017 年度,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良好(B)、合格(C)和待改进(D)四个档次,其中 励计划申请第一次解锁的预留部分
考核结果在合格(C)以上的为考核达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 均达到“合格”以上。
依据。根据《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任何一期考核不合
格,则激励对象解锁期内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的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形。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4
(6)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
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
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
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无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
情形。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对象及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 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99,967 股,占被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 0.12%。具体如下:
本次解锁数量
预留部分授予 本次可解锁预 剩余未解锁预
占预留部分已
序号 姓名 职位 的限制性股票 留部分限制性 留部分限制性
获授予限制性
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比例
主要中层管理人员
1 2,499,918 999,967 1,499,951 40%
及核心骨干(20 人)
合计 2,499,918 999,967 1,499,951 4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 年 8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99,967 股
(三)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董事和高管持有的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47,866 -999,967 28,947,899
无限售条件股份 836,350,918 999,967 837,350,885
总计 866,298,784 0 866,298,784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泰
豪科技已就本次解锁履行截至目前应履行的相关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解锁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5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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