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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21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7/6/28          -              2017/6/29         2017/6/29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955,357.1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7/6/28        -              2017/6/29         2017/6/2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

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

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产管理公司两家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

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

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

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0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

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0 元,待

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

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

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

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QFII 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

缴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90 元。如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

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持有公司

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按每股 0.090 元派发红利。

    (3)对于其他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

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6—2072091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