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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7-10-2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新增的政
府补助进行调整,具体为: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新设收益类科目“其他
收益”,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本科目,而与企业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福
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卢永华、周宇、杨一川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