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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09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9-02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其影响:本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
关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
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 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
债”,删除原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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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府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变更后 2018 年度财务
报表的项目列示调整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87,290,179.07                      250,263,284.27
      应收票据                           178,582,343.16                    132,486,440.43
      应收账款                           208,707,835.91                    117,776,843.8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6,317,540.64                      75,790,047.41
      应付票据                            37,855,260.03                    7,850,407.23
      应付账款                           138,462,280.61                    67,939,640.1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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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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