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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圣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9-015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执行2017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
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均无实质性影响。
     为更加科学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2019年1
月1日起调整部分生物资产折旧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与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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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并
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相应变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情况: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4)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
重大影响。
    2、执行《修订通知》的相关情况:
    公司将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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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调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1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
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
无实质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生物资产饲养技术的进步,饲养环境的改善,结合目前公司动物的
生存年限、健康状况及繁育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拟重新核定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
    根据行业相关数据显示,在自然生存环境下,白鲸、海豚及北极熊等动物的
平均寿命在 30-40 岁之间;海象、海狮及企鹅等动物的平均寿命在 20 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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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一直按照经营初期的审慎判断,采用 5 年的年限平均法对生物资产计
 提折旧。伴随公司生物维生系统(过滤、杀菌和循环等功能)的不断优化和饲养
 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新鲜饵料、规律投喂和全面营养素供给等),生物资产的
 生存环境越来越优良,平均寿命延长得到了有效保障。公司最早于 2003 年开始
 饲养鲸豚动物,目前已存活 16 年,最早于 1999 年开始饲养南极企鹅,目前已存
 活 20 年,实际已经大大突破初始设定的折旧期限。
      因此,为更加科学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部分生物资产折旧年限,由目前的 5 年变更为 15 年。公司对
 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调整计划详见下表:
    资产类别       调整前预计使用寿命       调整后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极地展示生物               5年                   15 年              10%

贵重海洋展示生物            5年                   15 年              1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
 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变更后的生物资产折旧年限,现以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数据测算,暂
 不考虑生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未来每年减少公司生物
 资产折旧约 341.38 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净利润约 256.04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3.假设公司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适用上述会计估计,以经审计的数据测
 算,2016 年至 2018 年各年增加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327.73 万元、455.43 万元、
 522.72 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分别为 245.80 万元、
 341.57 万元、392.04 万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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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
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
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
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
调整,主要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544 号),认为: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估计、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
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大连圣亚公司以往各期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大连圣亚公司目前资产规模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 2019 年
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6.04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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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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