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 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 下: 1、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上述修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爽、党伟、屈哲锋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