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4-08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放弃优先受让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进行
了认真的调查和了解,我们仔细审阅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应对,公司放弃优
先受让权后,公司持有大连星海湾圣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控股
权未发生变化,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上述对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相
关事宜。
独立董事:梁爽、党伟、屈哲锋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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