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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佰制药: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01-09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贵州
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版》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佰制药”)的独立董事,对益佰制药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核,我们
认为:
    1、益佰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事项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王新华
                                                                   邓海根
                                                                   彭文宗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