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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7-15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7-11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 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公司实
际担保总额为 4.27 亿元。
    ●燃气公司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68.961 亿元;本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 1,000 万元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刘海港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
为 75,822.15 万元,负债总额为 51,965.82 万元,净资产为 23,856.33 万元;2017
年 1-3 月利润总额为 147.13 万元,净利润为 147.1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燃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 1,000 万元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为新增担保额度,燃气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及资
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
意公司为燃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 1,000 万元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17.315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68.961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17.624%,
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 55.47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
计的 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 13.4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
益合计的 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 119.2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7 年 3 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