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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4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7-14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
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申请的不超过4.8亿元融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其持有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4.8 亿元应收款项在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不超过 4.8 亿元融资,由公司作为债务
人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此笔融资的共同债务人,同时由公司以持有子公司河南
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作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为 2 年,资金主要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铝业
有限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 4.8 亿元融资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所述融资业务不再办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