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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独立董事意见2017-10-25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4,000 万
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建股份”)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19 日,注
册地为开封市宋门关大街 36 号,目前注册资本为 331,138 万元。该公司是国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共用工程总
承包二级企业。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
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四建股份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四建股份资产总额为 223,578.06 万元,负债总额为
85,294.65 万元,净资产为 138,283.41 万元;2017 年 1-6 月利润总额为 7,262.07
万元,净利润为 5,446.55 万元。
    经核实四建股份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四建股份生产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公司为四建股份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为到期续保额度,四建股份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为
补充四建股份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 1.65 亿元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是 2003 年 6 月在登封
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11,800 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为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
销售。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40,596.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333.82 万元,净资产为 106, 262.80 万元;2017 年 1-9 月利润总额为 1,026.02
万元,净利润为 1,026.02 万元。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金丰煤业生产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 1.6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1)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借款;(2)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 8,500 万元借款;(3)在河南登
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5,000 万元借款,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
保期限均为一年,金丰煤业为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
业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拟在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 1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
案
     经核实,公司拟在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在中国外
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
额度为1亿元。此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26,924万元,本次公司为此笔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此笔融资
租赁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开展的正常融资业务,不影响其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
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申请的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是 2004 年 6 月在河南省工
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235,000 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 577,658.99 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 327,093.54 元,净资产为 250,565.45 万元;2017 年 1-6 月利润总额为 9,247.66
万元,净利润为 6,859.28 万元。
     经核实中孚电力相关资料,中孚电力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拟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中孚电力提供不超过5.01亿元的
融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此次公司
为中孚电力上述5.0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18个月,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我们认为:被担保人目
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较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彭雪峰   吴溪   梁亮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