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关于实施2017-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的公告2017-11-16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7-16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7—2018 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巩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巩义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巩政【2017】15号),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林州市环境污
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
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林环攻坚办【2017】238号),以上通知要求公司及子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执行“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
产的电解槽数量计”;“炭素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且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制的,
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根据以上方案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生产、计划、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
研究, 制定了具体的错峰生产方案。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
及子公司将严格执行行动方案,错峰生产期间,预计影响公司电解铝生产线原铝
产量共计7.2万吨,炭素产量2.9万吨,同时相应减少公司的销售收入,具体影响
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错峰生产期间,公司将确保铝加工产品产量不受影响,利用停运时机对停运
电解槽进行节能改造,在公司各领域持续深入推进挖潜增效,最大程度减少错峰
生产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