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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独立董事意见2018-01-12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是2007年5月在巩义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中孚热力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中孚热力资产总额为 37,913.29 万元,负债总额为
35,563.77 万元,净资产为 2,349.52 万元;2017 年 1-9 月利润总额为-254.81 万元,
净利润为-247.72 万元。
    经核实中孚热力相关资料,本次中孚电力拟为中孚热力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5,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 年;融资
用于补充中孚热力流动资金。我们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平稳,为
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
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是2003年6月在登封市
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
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40,596.61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333.82万元,净资产为106, 262.80万元;2017年1-9月利润总额为1,026.02万元,
净利润为1,026.02万元。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
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需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有:(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
款;(2)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借款;(3)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4)在洛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需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
司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金丰煤业为以上担保提供了反
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我们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
信状况平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拟开展2.7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核实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炭素”)拟
开展2.7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孚炭素拟将15万吨预焙阳极
生产线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
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2.7亿元,融资期限3年。此部分机器设备账面
净值为人民币29,759.21万元,公司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
融资租赁业务为中孚炭素生产经营开展的正常融资业务,不影响其生产设备的正
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拟开展1.4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核实公司拟开展1.4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将部分
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
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4亿元,融资期限3年。此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146,53.6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此笔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融资租赁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开展的正常
融资业务,不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该
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核实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拟
将部分机器设备与东英腾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的1亿元融资租赁业
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孚电力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
式与东英腾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
为1亿元,融资期限3年。此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1,736.05万元,本次
公司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融资租赁业务为中孚电力生产
经营开展的正常融资业务,不影响其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彭雪峰   吴溪   梁亮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