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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5-12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7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 11 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关于股份补充
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 年 5 月 10 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 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
券”)。
     本次质押是对豫联集团与国元证券在 2017 年 8 月 23 日开展的 60,00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进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临 2017-131 号公告。
     三、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8,342,72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5.49%,其中:豫联集团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
账户持有本公司 822,342,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3%;通过“河南豫联能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
有本公司 21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01%;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持有本
公司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豫联集团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 821,220,000 股,占其持股
总数的 75.46%,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7%。
    四、其他披露事项
    1、补充质押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对前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补充,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
    豫联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
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
险,豫联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并
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