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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7-17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9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 7,2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公司实
际担保总额为 4.28 亿元。
    ●燃气公司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69.34 亿元,;本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融资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刘海港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
额为 76,361.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076.52 万元,净资产为 23,284.88 万元;2017
年 1-12 月利润总额为 558.33 万元,净利润为 409.57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 75,066.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52,565.31 万元,净资产为
22,500.90 万元;2018 年 1-6 月利润总额为-713.28 万元,净利润为-713.28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燃气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
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7,200 万元,担保期限 2 年,燃气公司
对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及资
信状况平稳,且燃气公司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
意公司为燃气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上述融资额度提供
7,2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9.5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69.34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 129.46%,其中:
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 54.6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01.94%;对外实际担保总额 14.7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
计的 27.5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0.1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87.0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孚实业为燃气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
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存在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燃气公司为上述担保拟提供承担连带责任形式的反担保,但在商业实质上,
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监事
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燃气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6 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