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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孚:2011年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5-2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中孚实业”)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丁彩霞

(五)   联系电话:0371-64569088

(六)   联系传真:0371-6456908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se.com.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券

(二)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三)   债券代码:122093

(四)   债券期限:8 年

(五)   债券利率:7.3%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七)   剩余债券规模:人民币 4.32 亿元

(八)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十)    债券发行首日:2011 年 8 月 29 日

   (十一)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1 年 9 月 22 日

   (十二) 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 11 中孚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11 中孚债”暂停上市的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9-048),依据该

公告,根据《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债券结算业务有关事项

的通知》,公司“11 中孚债”已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进行了交易方式

调整,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

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 公司“11 中孚债” 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1 中孚债”更名为“孚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93”不变。公司债券持有人仍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

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本期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对发行人本息偿付、

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协议》

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