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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孚:独立董事意见2019-07-0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 3,452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是 2004 年 6 月在河南省工
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235,000 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 534,067.8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18,704.14 万元,净资产为 215,363.68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10,590.19
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 538,031.7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8,713.88 万元,净资产为 219,317.83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 52,039.01
万元,净利润为 3,954.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中孚电力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公司为其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
东路支行申请的 3,452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3 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绿城支行申请的 8,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是 2003 年 6 月在登封
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11,800 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为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
销售。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39,887.41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22,523.02 万元,净资产为 117,364.39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63,787.76 万元,净利润为 1,205.1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65,708.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8,471.57 万元,净资产为 117,236.81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7,328.76
万元,净利润为 173.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金丰煤业财务表现及资信状况良好,
且与公司保持长期的业务关系和互保关系,此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 8,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
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1 年,金丰煤业拟为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资金
用途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
请的 1,4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公司”)是 2008 年 3 月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18,850 万元,注册地为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经
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等。
博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 42,839.73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926.84 万元,净资产为 13,912.89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11,039.36
万元,净利润为-819.2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 41,387.9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937.71 万元,净资产为 13,450.19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015.28 万
元,净利润为-462.7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博奥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博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
定,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公司
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 1,4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 1 年,为到期续保额度,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博奥公司流动资金。同
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 4,5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高精铝材”)是 2018 年 5 月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人民
币,注册地为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工业园区 2 号,经营范围为铝材的生产、
销售;废旧铝材回收;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中孚高精铝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中孚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 374,863.57 万元,负债
总额为 179,067.01 万元,净资产为 195,796.56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207,314.68 万元,净利润为-4,203.4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65,917.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1,681.89
万元,净资产为 194,235.80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 98,601.68 为万元,净
利润为-1,560.7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中孚高精铝材有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孚高精铝材财务表现及资信状
况较好,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中孚电力为其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 4,5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
增担保额度,借款期限 3 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高精铝材流动资金。同意该
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7,7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
汭热力”)是 2007 年 5 月在巩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
前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洛汭热力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洛汭热力资产总额为 30,714.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014.95 万元,净资产 2,699.46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5,428.25 万元,
净利润-289.7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洛汭热力资产总额为 29,879.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870.89 万元,净资产 2,008.12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456.04 万元,
净利润-691.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洛汭热力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中
孚电力拟为洛汭热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7,700 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2 年,
洛汭热力拟为此笔担保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洛汭热力流动
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
行申请的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是 1999 年 5 月在巩义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为
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经营范围为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燃气公司与本公
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 91,350.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65,322.29 万元,净资产为 26,028.40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23,201.77
万元,净利润为 2,409.5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 92,817.03 万元,负债总额为
67,976.72 万元,净资产为 24,840.32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6,626.09 万
元,净利润为 83.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燃气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本
次中孚电力拟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1 年,燃气公司拟对中
孚电力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
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吴溪 梁亮      瞿霞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