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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孚: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06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孚债暂停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河南
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奥公司”)。
        本次公司对中孚电力担保额度为 3,452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 20.37 亿元;本次公司对金丰煤业担保额度
为 8,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 5.12
亿元;本次公司对博奥公司担保额度为 1,4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博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1,400 万元。
        金丰煤业、博奥公司拟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68.54 亿元;本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
请的 3,452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 8,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
行申请的 1,4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23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
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
额为 534,067.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8,704.14 万元,净资产为 215,363.68 万元;
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10,590.19 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 万元。(以上数据
已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 538,031.7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8,713.88 万元,净资产为 219,317.83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 52,039.01
万元,净利润为 3,954.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11,8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
备、耐材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金丰煤业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39,887.41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22,523.02 万元,净资产为 117,364.39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63,787.76 万元,净利润为 1,205.1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65,708.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8,471.57 万元,净资产为 117,236.81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7,328.76
万元,净利润为 173.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法人代表:朱云峰
    注册资本:18,85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
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机电设备销售;冶炼技术服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截止 2021 年 1 月 13 日);窑炉工程施工;市政
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经销:氢氧化铝、氧化铝粉、本企业所产生的废旧
物资;园林绿化;生产:机械配件、铸钢件、耐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博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 42,839.73 万元,负债总额为
28,926.84 万元,净资产为 13,912.89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11,039.36
万元,净利润为-819.2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 41,387.9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937.71 万元,净资产为 13,450.19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1,015.28 万
元,净利润为-462.7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
路支行申请的 3,452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
保期限 3 年;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2)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
的 8,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1 年,金丰煤业拟为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金丰煤业流动
资金。

    (3)本次公司为博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 1,4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 年,为到期续保额度,博奥公司拟为此
笔担保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博奥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
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河南
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申请的 3,452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金丰煤业目前经营
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
司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申请的
8,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博奥公司目前经
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
利益。同意公司为博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 1,400 万元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9.88 亿元,实际
担保总额为 68.54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的 207.63%,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5.7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68.98%;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12.7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38.65%。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 100.6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304.9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金丰煤业及博奥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
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论证。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金丰煤业、博奥公司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但在商业实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
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
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金丰煤业以及博奥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8 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 2019 年 3 月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