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中孚:独立董事意见2019-10-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省分公司申请的 2.8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是 1999 年 5 月在巩义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为
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经营范围为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燃气公司是本公
司的互保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 91,350.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65,322.29 万元,净资产为 26,028.40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23,201.77
万元,净利润为 2,409.5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 96,889.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70,245.42 万元,净资产为 26,643.90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2,410.71
万元,净利润为 612.3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燃气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燃气公司财务表现及资信状况良好,
此次公司为燃气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 2.8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3 年,本
次担保额度在互保范围内;同时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此笔融资做抵押担保,
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 69,914.09 万元。燃气公司拟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同
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广东新供销天恒控股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1.8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新供销天恒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恒控股”)是 2012 年 2 月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恒控股资产总额为 393,277.8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30,069.24 万元,净资产为 63,208.59 万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总收入为
542,972.72 万元,净利润为 748.2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天恒控股资产总额为 376,395.4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5,917.02 万元,净资产为 60,478.45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为 427,497.59
万元,净利润为-2,673.5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天恒控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天恒控股财务表现及资信状况稳定,
此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天恒控股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1.8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
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1 年,天恒控股拟对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保。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吴溪      梁亮    瞿霞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