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孚: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洛阳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的 5,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0-020 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20 年 4 月 8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露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0-021
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