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3月,本公司的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以下简称“新
安物流”)向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就与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照港储)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2,808,000.65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483,646.78元;
以上两项合计为25,291,647.43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
二、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建德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7浙 0182 民初1400号),判
决:被告日照港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新安物流货款人民币22,808,000.65元并
赔偿新安物流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被告日照港储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
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已在2016年按应收款项的60%计提了坏账准备1368.48万元.该诉讼的判决
暂无法判断对后期利润是否有影响,尚需判决生效,并视被告履行或执行情况而定。
此案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