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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6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报告期内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18 年 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沟通讨

论事项:

(1)2017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公司内控事项;

(3)年报审计时间安排。

2、2018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

(1)对年报审计中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2)就 2017 年审计报告正文最新稿进行了讨论;

(3)对 2017 年报审计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表示认可。

3、2018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度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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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8 年 8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计划、

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其对公司年

报审计的总体策略及工作计划,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议委员会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

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

财务及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监察室就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

了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严格按照监管当局的要求指出了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内容和方面。另外,就子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也做了相关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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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积极梳理各业务流程及现有制度,重点把控业务风险,查找公司业务管理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并持续开展内控制度更新优化及落地实施工作,为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做好准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利用其专业知识,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

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

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于全体股东

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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