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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荒: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 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合营安排准则》对2013年末及本期资产总额和
负债总额产生影响外,其他准则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
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
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
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财政部规定,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
                                       1
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改按成本计量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元)
         调整内容
                         项目名称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30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32,982,759.37    26,510,000.00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 资产
有限公司、哈尔滨益源
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
限公司、大兴安岭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长期股权投资       -32,982,759.37   -26,510,000.00
司、呼伦贝尔市红海种
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核
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
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
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规定,公司所属子公司北大荒鑫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海拉尔天
顺新城”项目,属于《合营安排》准则规定的“共同经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
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元)
    调整内容
                       项目名称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30日

“海拉尔天顺新      货币资金                    1,302.25           5,120.25
城”项目,按照共 预付款项                   3,322,997.26     20,708,153.99

                                      2
同经营进行会计     其他应收款            109,034,548.49     63,080,409.47
处理。             存货                  313,442,064.83    343,295,512.80
                   固定资产                  410,448.71        385,072.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5,686,130.41   -426,979,185.96
                      资产总额              525,231.13        495,082.89
                   应付账款                  492,946.13        494,618.14
                   应付职工薪酬               32,285.00
                   应交税费                                        464.75
                      负债总额              525,231.13        495,082.89


    调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3年09月30日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492.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92.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0,743,435.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055.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5,394.98

“海拉尔天顺新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66,139.44

城”项目,按照共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130,026.11
同经营进行会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103,533.61
处理。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534,559.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534,559.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534,559.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68,973.9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6,440.3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466.39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增加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525,231.13
元;增加本期末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495,082.89元;减少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97,103,533.61元、增加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534,559.64元、增加上年同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466.39元;对
                                    3
2013年度及本期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
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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