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荒: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2014-12-16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 大荒 公告编号:2014-08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发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
(仲裁)公告(公告编号 2013-0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在披露的 33 起,涉案金额合计 7.924 亿元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中,截至
目前,有两项诉讼取得进展,涉案金额为 215,948,427.78 元,详细情况请见附
件。
附件:《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
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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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诉讼
(仲
承担
起诉 应诉 诉讼 裁)是 诉讼(仲
连带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诉讼(仲裁)进 诉讼判决、裁定情况
序号 立案时间 起诉时间 (申请) (被申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否形成 裁)判决 调解情况 二审情况
责任 及所在地 展情况 或仲裁情况
方 请)方 类型 预计负 执行情况
方
债及金
额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
判决:一、青枫公司给付
在农垦中院立案受
鑫亚公司货款
理,2013 年 7 月移送
24,404,519.16 元及逾期付
王熙 至黑龙江省高院,青
款利息;二、如青枫公司
刚、陈 枫公司在本案中提起
北大荒青 2011 年 11 月起至 2012 年底,公司分批向青 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不 公司不服该
卫东、 反诉,要求公司支付
北大荒鑫亚 枫亚麻纺 枫亚麻公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价款总 能清偿部分,鑫亚公司以 一审判决,
郑丽 监管佣金 720 万元,
1 2013-5 2013-5 经贸有限责 织有限公 诉讼 黑龙江省高院,哈尔滨市 额为 198,486,208.42 元,青枫亚麻公司尚 102,179,802.12 王熙刚、陈卫东、郑丽 已向最高人
君、满 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任公司 司(应收 欠付 94,484,646.46 元及利息,故提起诉 君、满丽辉持有的青枫公 民法院提起
丽辉、 66.86 元。法院于
款) 讼。 司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 上诉。
刘学、 2013 年 12 月 10 日开
所的价款优先受偿;三、
肖荣鹏 庭审理本案,于 2014
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请
年 10 月 22 日作出
求;四、驳回青枫公司反
[2013]黑高商初字第
诉请求。
16 号民事判决书。
公司诉请要
求按实际加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 工系数 2.2
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青枫
在农垦中院立案受 交付加工产
公司所签订的 156 号《亚
201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青枫亚麻签订 理,2013 年 7 月移送 成品,认为
北大荒青 麻纱加工合同》,青枫公
《亚麻纱加工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亚 至黑龙江省高院。法 青枫公司无
北大荒鑫亚 枫亚麻纺 司按《亚麻纱加工合同》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哈 麻 4000 吨。因被告在加工合同履行过程中 院于 2013 年 10 月 28 权扣除已生
2 2013-5 2013-5 经贸有限责 织有限公 诉讼 113,768,625.66 约定的加工系数 4.628 给
尔滨市 隐瞒真实加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予交付产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产出的
任公司 司(委托 付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成
成品,故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作 953.821 吨长
加工) 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
返还未加工亚麻原料及已加工产成品。 出[2013]黑高商初字 麻纱,故不
料。
第 15 号民事判决 服该一审判
书。 决,已向最
高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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