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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2016-01-23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6-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发布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
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 2013-05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在披露的 33 起,涉案金额合计 7.924 亿元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中,截至
目前,有 1 项诉讼取得新进展,涉案金额为 35,000,000.00 元,详细情况请见
附件。
    附件:《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
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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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起诉       应诉                                                                                                        诉讼(仲裁)是                                               诉讼(仲
                                                        承担连带 诉讼仲裁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                                                    诉讼(仲裁)涉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情            调解情
    序号     立案时间    起诉时间   (申请)   (被申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否形成预计负债                                             裁)判决执                二审情况
                                                          责任方   类型       称及所在地                                                          及金额                          情况                   况                          况
                                        方     请)方                                                                                                            及金额                                                     行情况


1          2013.3.1     2013.3.1    北大荒龙 哈尔滨中           诉讼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2011 年 8 月,原告向被告提供项目资金 5000 万元, 35,000,000.00                2014 年 4 月诉讼   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     一审判决         2015 年 1 月,中青公
                                    垦麦芽有 青房地产                    法院、黑龙江省高    约定了收取的利润及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偿还                                  主体变更为秦皇     2014 年 10 月 14 日作出      作出后,         司以双方法律关系为
                                    限公司   开发有限                    级人民法院,哈尔    1500 万元,故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                                 岛北大荒龙业房     (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 20    中青公司         合作关系不是借贷关
                                             公司                        滨市                息。                                                                          地产开发有限公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中     未提起上         系及判决支持给付经
                                                                                                                                                                           司。               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     诉,判决         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
                                                                                                                                                                                              十日内返还龙业公司借款本     生效。判         定,适用法律错误为
                                                                                                                                                                                              金 3500 万元;二、中青公     决确定的         由,向黑龙江省高院
                                                                                                                                                                                              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     给付期限         就该一审判决书申请
                                                                                                                                                                                              内给付龙业公司 2011 年 8     届满后,         再审。法院于 2015
                                                                                                                                                                                              月 3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6   中青公司         年 6 月 17 日向龙业
                                                                                                                                                                                              日止占用资金补偿款           未能履行         公司送达了再审申请
                                                                                                                                                                                              6,327,580.82 元。2014 年 3   还款义           书及应诉材料,并于
                                                                                                                                                                                              月 26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占     务,龙业         6 月 30 日、9 月 7 日
                                                                                                                                                                                              用资金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     公司已向         开庭审理本案,2015
                                                                                                                                                                                              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     法院申请         年 12 月 2 日,法院
                                                                                                                                                                                                                           强制执           作出(2015)黑高民
                                                                                                                                                                                                                           行。             申二字第 214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驳回中
                                                                                                                                                                                                                                            青公司的再审申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