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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4-28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6-01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 8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40,282,8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4.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3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姚凤阁、董惠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康学军、王永德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总经理贺天元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杨占海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部分资

   产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40,272,121        99.999    10,700        0.001           0       0.0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部分资
产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拟设公司暂定名为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地在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原址,注
册资金 3 亿元人民币。本次公司以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与尿素生产有关账面价值为
47,245.20 万元的资产出资。公司将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并在新公司成立后
注入新公司。其中以 3 亿元作为注册资金,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拟出资
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10,000       48.31   10,700         51.69     0            0.00
         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浩

                                          2/3
       良河化肥分公
       司部分资产出
       资成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律师:岳晓峰、李小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
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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