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6-2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
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现场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开始填票
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四、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本公司监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议
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束后与网络投票结果
合并。合并后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将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公告。
六、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期间禁止大声
喧哗。
七、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
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八、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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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00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 8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刘长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三)关于增加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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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
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关于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章程的通知》的要
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增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简称《党章》)内容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在第一章第十一条后增加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黑
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
委”),加强公司党组织的建设。公司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
心作用。
三、在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四条后增加条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四、在第七章后,增加党的建设工作一章,包括三小节:
第八章 党的建设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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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
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
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六十五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
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
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机构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
入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工作部作为工作部
门,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
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
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
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企业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
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
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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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
织;
(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
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员工群众,支持员工代表大会开展
工作;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理机构拟决策
的重大问题进行事前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党风廉政建
设监督责任;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
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
议及工作部署;
(五)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
度;
(六)按职责管理权限,审查和处理公司及所属企业党
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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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
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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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尽职守、
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考虑业务的连续性、对公
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将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 1 年,年度报酬在 2016 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
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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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每年上半年公司是资金存量的
高峰期,最高峰值时可用资金为 30.56 亿元,现已开展国债
逆回购和银行理财(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使用资金总额为
15 亿元,仍有 15.56 亿元资金未能有效使用。截止 2016 年
末,已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业务投资收益 3103 万元、银行结
构性存款业务投资收益 2580 万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
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相对较高、较为稳健的低风险
收益,现拟将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额度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
(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原开展
的银行理财业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含本数),调整为银行理财(只限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
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国债逆回购业务
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的前提下,办理
国债逆回购业务。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国债逆回购投资最
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
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二)银行理财业务
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且单笔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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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含本数)前提下,办
理银行理财(只限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最高额度是指任
一时点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金额。
董事会授权经理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具体选择证券公司
和银行,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实施或停
止开展上述业务及金额。
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原此项业务授权自动终
止。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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