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大荒: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11-25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7-04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委托理财概述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28,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8 日
       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4日购买
的合同金额为28,000万元的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于
2017年11月4日到期,获得税前收益294.93万元。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17年11月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合同金额为28,000万元,
理财期限3个月,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5%,上述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
易。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期限为 2017年11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3个月)。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证收
益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50%,无需提供履约
担保。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
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2)产品说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按照公司的委托,
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公司交付的产品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使产品资产投
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当产品资产受到非法损害时,银行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银行在产品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1
的义务,为公司的最大利益服务,以专业技能管理产品的资产,依法保护公司的
权益。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理财资金本金安全,并按本理财
产品合同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
以下风险: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
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产品收益变化趋
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不可抗力风险:如银行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并经公司书面确认
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银行
对此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罚金。
    3、敏感性分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为公司产生税前收益315万元。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
金流净额28,000万元,该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期限短,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无影响。
    4、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和约定收益,到期一次性
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符合公司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
则。公司将委托理财产品风险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
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概述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2月12日
    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购买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5,0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到期,获得税前收益 31.64 万元。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购买了金额为
5,000 万元,产品类型为保本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90 天,预期
年化收益率为 4.45%,上述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2
    (1)基本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期限为 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2月12日。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
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5%,无需提供履约担保。本产品收益的
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
手续费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2)产品说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按照公司的委托根据合
同的约定,对公司在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指定结构性存款账户中的资金进行运
作,本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两类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
公司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法律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
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3、敏感性分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预期为公司
产生收益56.25万元。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5,000万元,该资金为公司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短,对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无影响。
    4、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符合公司维护全体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始终将委托理财产品风险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
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对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并经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含本数)前提下,办理银行理财(只限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最
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董事会授权

                                   3
经理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具体选择证券公司和银行,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投资收
益情况,决定实施或停止开展上述业务及金额。(详见公司 2017-028、2017-033
号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 78,000 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