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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7-1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

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现场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开始填票

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四、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本公司监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议

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束后与网络投票结果

合并。合并后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将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公告。

    六、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期间禁止大声

喧哗。

    七、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

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八、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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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5:00
   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 8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刘长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
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退出房地产行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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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
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4]12 号)和黑龙江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
(黑发[2015]14 号)等文件精神,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制定《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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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2014]12 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省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黑发
[2015]14 号)和集团总公司薪酬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
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薪酬考核管理原则
    (一)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公司负责人选任方式
相匹配、与公司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规
范公司负责人薪酬分配。
    (二)坚持统筹兼顾。形成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职工之间
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公平正义。
    (三)公司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
配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与管理的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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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
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公司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
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指公司负责人的年度基本
收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公司负责
人所在全部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 倍以内确定,每年核
定 1 次。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指与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
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
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评
价系数最高不超过 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最高不超过 1.5。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
系数。
       (三)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公司负责人
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提取比例。提
取比例为任期内薪酬总额的 30%以内。
            第三章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计分办法
       第七条   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公司利润总
额、营业总收入、超账期应收款、净资产收益率和现金分红
等 5 项指标构成。各年度考核指标可根据当年需要增加或变
更。
       (一)利润总额:以上一年度审计认定的考核利润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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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按可比口径计算考核指标完成率。在审计认定过程中,
可剔除非本届领导班子(以企业法人代表变更为准)形成的
历史包袱因素。
    (二)营业总收入:以上一年度审计认定的考核营业总
收入为依据,按可比口径计算考核指标完成率。
    (三)超账期应收款:对本年度以前和当年超账期的应
收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超账期三项应收款,做到应
收尽收。经审计部门确认或司法裁决确实无法收回的超账期
三项应收款以及按会计制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等从考核指
标中剔除。
    (四)净资产收益率:以审计认定的本年度净资产收益
率为依据,与考核设定的净资产收益率之比为完成率。净资
产收益率为净利润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
    (五)现金分红是指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
    第八条   绩效年薪调节考核指标。绩效年薪调节考核指
标由公司利润总额、总资产、营业总收入和从业人数等 4 项
指标构成,以公司当年实际完成数计算。
    第九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
标由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与公司总资产收益率的比和任
期内绩效考核年度指标平均完成率 2 项指标构成。
    第十条   在考核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指
标时,要扣除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影响。
    (一)出现下列情况,在考核时增加利润。处理在经营
期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账;按规定认定的自然灾害等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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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拒的非公司自身因素导致的减利。
       (二)出现下列情况,在考核时减少利润。国家和省政
策拨款补贴及上级政策补贴;对账龄超过 3 年以上且无法取
得对方对账单的应收款项和已经确认报废、变质的存货,按
其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扣减当期利润;按规定认定的
非公司自身因素导致增利。
       第十一条   确定绩效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调节系数
和任期激励收入提取比例。
       (一)确定绩效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
       1、考核指标权重
       考核指标权重为:利润总额占 40%、营业总收入占 20%、
清收超账期应收款占 20%、净资产收益率占 10%和现金分
红占 10%。
       2、考核指标分值
       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分值、营业收入指标考核分值、超账
期三项应收款清收指标考核分值、总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分
值、现金分红指标考核分值相加的总得分值。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分值:(审计认定的考核利润总
额÷上年度审计认定的考核利润总额)×40%=得分分值(A)。
确定当年考核利润为亏损的,该项分值为零;上年考核利润
为亏损当年盈利的:审计认定的考核利润总额÷1×40%=得分
值。
       (2)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分值:(审计认定的考核营业
总收入÷上一年度审计认定的考核营业总收入)×20%=得分
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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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超账期应收款指标考核分值:(超账期三项应收款
指标实际完成值÷超账期三项应收款应收尽收值)×20%=得
分值(C)。
    (4)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分值 :(审计认定的净资
产收益率÷1%)×10%=得分值(D)。
    (5)现金分红指标考核分值:(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
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重÷ 30%)×
10%=得分分值(E)。
    五项指标考核分值之和为总得分值。各项指标考核分值
不得超过其在年度总考核评价系数中的权重占比。
    3、年度考核评价系数
    以上五项考核得分分值=(A+B+C+D+E)≥1-1.5 时,
考核评价系数取 1.5-2(计算公式: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
指标得分分值+0.5);0﹤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1 时,0﹤考核
评价系数取﹤1.5(计算公式: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
分分值×1.5)。以上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评价系数
最大不超过 2,最小不等于 0。
    (二)确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由两个因素确
定,一是企业规模调节,根据公司利润总额、总资产、营业
总收入、从业人数等确定;二是市场竞争调节,根据公司参
与市场竞争程度确定。调节系数最大不超过 1.5,最小不等
于 0。
    1、按企业规模因素确定规模调节指标权重占 60%,其
中:利润总额占 25%,资产总额占 15%,营业总收入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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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年末从业人员数 10%。
     2、按企业功能性质和行业因素确定市场竞争度调节指
标占 40%,其中分全市场化企业和政策扶持补贴企业。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公司规模调节系数与市场竞争度调
节指标系数之和。各项调节指标系数=各项调节指标所占的
权重×1.5(调节系数)。

             指标名称        占比      调节系数          备注
一、规模调节                0.6       0.900       1.5×0.6
其中:1、利润总额(万元)   0.25      0.375       1.5×0.25
   10000 以上               0.25      0.375       1.5×0.25
   6000-10000               0.22      0.330       1.5×0.22
   3000-6000                0.20      0.300       1.5×0.20
   500-3000                 0.17      0.255       1.5×0.17
   500 以下                 0.15      0.225       1.5×0.15
2、资产总额(亿元)         0.15      0.225       1.5×0.15
   50 以上                  0.15      0.225       1.5×0.15
   30-50                    0.12      0.180       1.5×0.12
   10-30                    0.10      0.150       1.5×0.10
   5-10                     0.07      0.105       1.5×0.07
   5 以下                   0.05      0.075       1.5×0.05
3、营业总收入(亿元)       0.10      0.150       1.5×0.10
   50 以上                  0.10      0.150       1.5×0.10
   30-50                    0.08      0.120       1.5×0.08
   10-30                    0.06      0.090       1.5×0.06
   5-10                     0.04      0.060       1.5×0.04
   5 以下                   0.02      0.030       1.5×0.02
4、年末从业人员数(人)     0.10      0.150       1.5×0.10
   5000 以上                0.10      0.150       1.5×0.10
   3000-5000                0.08      0.120       1.5×0.08
   2000-3000                0.06      0.090       1.5×0.06
   500-2000                 0.04      0.060       1.5×0.04
   500 以下                 0.02      0.030       1.5×0.02

                                  9
    二、市场竞争度调节     0.4     0.6          1.5×0.4
    其中:全市场化企业     0.4     0.6          1.5×0.4
    政策扶持补贴企业       0.2     0.3          1.5×0.2

    政策扶持补贴企业是指以国家、省等上级政策性补贴资
金形成收益的企业。政策扶持补贴企业中有市场化竞争的部
分按全市场化企业计算。
    (三)任期激励收入提取比例
    公司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提
取比例。
    1、任期激励考核评价指标。任期激励考核评价指标有
两项,一是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与公司总资产收益率的
比;二是任期内绩效考核平均完成率。考核权重分别为 40%
和 60%。
    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资产总额×100%。
    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净利润÷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资产总额×100%。
    2、激励收入提取比例=任期两项考核评价指标提取比例
之和。0﹤激励收入提取比例≤0.3。

        指标名称            占比     提取比例              备注
一、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
                            0.4          0.12          0.3×0.4
与公司总资产收益率的比

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公
                            0.4          0.12          0.3×0.4
司总资产收益率




                             10
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公
                              0.2          0.06         0.3×0.2
司总资产收益率

二、任期内绩效考核完成率      0.6          0.18         0.3×0.6


任期内绩效考核完成率≥1       0.6          0.18         0.3×0.6

                                        0.177×任期   0.3×0.59×任
0﹤任期内绩效考核完成率﹤   0﹤占比﹤
                                        内绩效考核    期内绩效考
1                            0.59
                                          完成率        核完成率

                 第四章 经营业绩考核评定
    第十二条     建立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对公司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
核评价,在加强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加强履行政治责任、
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考核评价,体现以德为先、全面担当。
    第十三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期;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以 3 年为一个考核期。
    (一)公司上年盈利,当年出现经营亏损的,不得领取
绩效年薪。
    (二)公司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
领取绩效年薪。
    (三)公司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
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负值时,年
度不提取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
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
合本人在公司负责人岗位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
励收入。

                               11
    第十四条   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考核:
    (一)公司负责人在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满 4
个月内,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公司财务决算数据,对年度
(任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分析
报告报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中介机构审
计并经审核的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和年度报告,结合公司负责
人总结分析报告,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
综合考核,形成公司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
惩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第五章    薪酬兑现
    第十五条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基本年薪的十二分之一,当年基本年薪标
准未确定的,暂按上年度标准发放,待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
公司监事会主席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基本
年薪、绩效年薪的 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 75%确定。
    第十六条 按年和任期兑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绩效年薪可按一定的比例按月预发,年度终了根据考核结
果,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任期激励收入三年考
核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延期支付办法,在任期考核结
束后分 3 年平均支付。
    对任期内为公司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负责人,董事会根
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


                           12
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公司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
回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也适
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公司负责人。
    第十七条     公司负责人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结构和水
平,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报集团总
公司薪酬与业绩考核委员会备案。同时,对职业经理人实行
契约化管理,加强和完善业绩考核,建立退出机制。
                  第六章   薪酬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公司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全资、控股、参股企
业兼职的或在本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
(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公司负
责人不得在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
部门发放的奖金及实物奖励。
    第十九条     公司除集团总公司管理的公司负责人和按
市场化聘用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年薪外,不得随意扩大实行年
薪的范围。
    第二十条     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作失
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公司负责人承担的责任,扣
减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负责人因岗位变动调离公司的,自任
免机关下发职务调整文件次月起,除按当年在公司负责人岗
位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的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激励收入外,不
得继续在原公司领取薪酬,工作关系不得保留在原单位。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负责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按规
定领取养老金的,除按当年在公司负责人岗位实际工作月数


                            13
计提的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激励收入外,不得继续在原公司
领取薪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在财务统计中单列科
目,单独核算并设置明细账目。公司负责人薪酬应列入公司
工资总额,在公司成本中列支,在工资统计中单列。公司负
责人离任后,其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的原始资料应
至少保存 15 年。
    第二十四条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制度。将公司负责人薪
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接受职
工监督。发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对公司负责
人薪酬分配的监督作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公司负责人
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向社会披露,接收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负责人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
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公司负责人因
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减发或者全部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
励收入。
             第七章    统筹规范福利性待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一)公司负责人所在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公
司年金的,其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公司
当期缴费计入公司负责人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


                            14
国家有关规定。
    (二)公司负责人所在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补
充医疗保险的,其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
公司负责人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负责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
不得超过 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公司负责人工作所在
地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负责人享受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
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应一并纳
入薪酬体系统筹安排管理,不得在公司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
收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省和集团总公
司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省和集团总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015、2016、
2017 年度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5
议案二:

      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
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相关指标说明,并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对公司 2015-2017 年
度各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对公司 2013-2015 年度各项任期
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认如下:
    一、2015-2017 年度各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2015 年度
    (一)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59 分。
    2、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 0.14 分。
    3、超账期应收款完成率指标考核得分 0.05 分。
    4、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得分 0.2 分。
    5、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2 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 1.18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对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确定方式,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
≥1-1.5 时,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0.5,即
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 1.68。
    (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375 分。
    2、总资产指标考核得分 0.225 分。
    3、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 0.12 分。
    4、从业人数指标考核得分 0.15 分。

                            16
    5、参与市场竞争度为全市场化企业指标考核得分 0.6
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 1.47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对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的确定方式,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五
项考核指标总和,即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 1.47。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68×1.47 倍确定;公司
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90%确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
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程序组织实施。
       ---2016 年度
       (一)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35 分。
    2、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 0.17 分。
    3、超账期应收款完成率指标考核得分 0.03 分。
    4、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得分 0.2 分。
    5、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2 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 0.95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对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确定方式,0﹤五项考核指标得分
分值﹤1 时,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1.5,
即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 1.43。
       (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375 分。
    2、总资产指标考核得分 0.225 分。

                            17
    3、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 0.12 分。
    4、从业人数指标考核得分 0.15 分。
    5、参与市场竞争度为全市场化企业指标考核得分 0.6
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 1.47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对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的确定方式,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五
项考核指标总和,即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 1.47。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43×1.47 倍确定;公司
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90%确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
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程序组织实施。
       ---2017 年度
       (一)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44 分
    2、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 0.19 分。
    3、超账期应收款完成率指标考核得分 0.08 分。
    4、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得分 0.2 分。
    5、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2 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 1.11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对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确定方式,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
≥1-1.5 时,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0.5,即
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 1.61。
       (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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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 0.375 分。
    2、总资产指标考核得分 0.225 分。
    3、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 0.09 分。
    4、从业人数指标考核得分 0.15 分。
    5、参与市场竞争度为全市场化企业指标考核得分 0.6
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 1.44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对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的确定方式,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五
项考核指标总和,即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 1.44。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61×1.44 倍确定;公司
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90%确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
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程序组织实施。
       二、2013-2015 年度各项任期考核指标
    (一)2013 年度
    1、市值增值率 38.60%,考核分 107.21 分。
    2、任期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30.84%,考核分-0.84 分。
    3、资产负债率 63.97%,比期初减少 1.04 个百分点,考
核得分 20.31 分。
    4、任期内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平均分 24 分。
    任期经营考核得分合计 150.68 分,根据《管理办法》
中确定的延期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兑现与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结果挂钩,公司负责人任期考核得分在 100 分以上,按

                            19
100%兑现预留的年薪。
    (二)2014 年度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2.34%,考核分 25.33 分。
    2、任期净利润平均增长率 189.49%,考核分 86.85 分。
    3、任期职均收入平均增长率 2.23%,考核分 20.45 分。
    4、任期内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 22.28 分。
   任期经营考核得分合计 154.90 分,根据《管理办法》中
确定的延期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兑现与任期经营业绩考
核结果挂钩,公司负责人任期考核得分在 100 分以上,按 100%
兑现预留的年薪。
    (三)2015 年度
    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收益率 11.75%,公司总资产收益
率 10.31%,任期激励收入提取比例为 0.12。
    2、任期内绩效考核完成率 1.18,任期激励收入提取比
例为 0.18。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延期年薪(任期激励收入)
的兑现与任期两项考核评价指标挂钩,为两项考核指标提取
比例之和,按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0.3 比例提取兑现
任期激励。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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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退出房地产行业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
房地产”)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总股本为 5,000 万元,截
止 5 月末,净资产 3,513 万元,累计亏损 1,487 万元。
    鑫都房地产自成立 9 年多来,共开发哈尔滨“丽水雅居”
和海拉尔“天顺新城”两个项目,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自身融资能力弱,开发所需的资金都是来自公司借款,目前
尚欠公司货币资金本息合计 5.2 亿元。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技
术人才、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为突出公司主业,
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鑫都房地产今后
将不再开发新的项目退出该行业,目前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等
法律问题较多,与公司尚有大量的往来欠款需要回收,无法
采用转让或清算等方式立即退出。公司下一步加快对原有业
务的处理进度,解决完遗留问题后,再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对其进行转让或清算。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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