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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8-06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委托理财概述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3 月 7 日
    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18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浦发银行利多
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金额分别为15,000万元,理财期限90天,产品年化
收益率为4.25%,上述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期限为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3月7日。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
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25%,无
需提供履约担保。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
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2)产品说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按照公司的委
托,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公司交付的产品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使产品资
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当产品资产受到非法损害时,银行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人的法律责任。银行在产品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义务,为公司的最大利益服务,以专业技能管理产品的资产,依法保护公
司的权益。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理财资金本金安全,并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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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产品包括但不局
限于以下七类风险: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
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合同中所订明
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
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产品收益变化趋
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可抗
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合同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
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
金及收益。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产
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
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导致公司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
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与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3、敏感性分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15,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预期为公司产生税前收益159万元。投资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15,000万元,
该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期
限短,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无影响。
    4、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和约定收益,到期一次性
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符合公司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
则。公司将委托理财产品风险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
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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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并经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含本数)前提下,办理银行理财(只限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最
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董事会授权
经理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具体选择证券公司和银行,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投资收
益情况,决定实施或停止开展上述业务及金额。(详见公司 2017-028、2017-033
号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 150,000 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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