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01 公司简称: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左进 公务出差 侯郁波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正科技 600601 延中实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侯郁波 戴继东 电话 (021)58400030 (021)58400030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 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 国际大厦36层 国际大厦36层 电子信箱 IR@founder.com IR@founder.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0,593,585,817.49 10,557,023,793.22 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777,478,471.81 3,721,857,107.34 1.4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91,114,656.87 -261,938,720.94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286,816,062.97 2,690,117,117.13 -1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5,338,319.31 -98,361,277.92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9,617,882.62 -105,693,912.17 不适用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98 -2.73 减少1.2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62 -0.0448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62 -0.0448 不适用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57,7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量 份数量 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 国有法 11.65 255,613,016 0 质押 255,613,016 限公司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 2.85 62,529,900 0 未知 任公司 人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 未知 0.42 9,285,450 0 未知 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未知 0.40 8,749,671 0 未知 段丽花 境内自 0.28 6,119,917 0 未知 然人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 未知 0.28 6,100,100 0 未知 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 未知 0.26 5,716,600 0 未知 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程攻 境内自 0.24 5,320,845 0 未知 然人 叶文 境内自 0.24 5,320,400 0 未知 然人 南充市宝林贸易有限责任 其他 0.24 5,317,800 0 未知 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 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领域。通过 PCB 元器件支撑智能终端以及通信 网络;围绕智慧城市提供 IT 基础设施、弱电、安防监控等三大基础设施集成与运营服务以及宽 带接入服务。以互联、共享的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为基础,采取 PPP+运营公司模式开展城市大 数据运营服务和互联网+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PCB 业务 公司 PCB 业务产品主要为生产制造高密度互联板、普通多层板、系统板、大型背板等产品并 为客户提供 QTA 和 NPI 服务。 公司积极打造绿色品牌,推进精细化管理、寻求卖点与特色,实现品牌化、智能化发展,同 时抓住机遇实现创新转型升级。IT 产品、汽车电子、工业医疗等产品同比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 长。产品结构方面,公司 PCB 产品继续向高端推进,预计 2017 年三阶以上产品占比 24%。 报告期内,PCB 实现营业收入 12.72 亿元,同比增长 16%,实现净利润 7,675 万元,同比增长 150%。 2、方正宽带业务 方正宽带继续践行“宽带中国”战略,重点实施骨干网升级、光进铜退、光纤入户等宽带网 络建设、改造工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累计进入城市 34 个,并与中国联通集团进行了战略 合作,在部分城市开展合作业务,公司自营宽带业务累计运营覆盖用户 1397.3 万户,在网用户 103.5 万户。报告期内新增覆盖用户 142.3 万户,净增在网用户 15.5 万户。 公司机构业务快速发展,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为 300 余座商业楼宇开通网络接入服务,签约企事 业单位客户 2500 余个。此外,公司重点发展校园网宽带接入服务,已完成包括山东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临沂职业学院等 7 个大专院校的办公、教学、公共活动区、宿舍等区域的网络投资建设, 为超过 6 万名在校学生提供便利的有线及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已开通注册用户超过 1 万人。公 司抓住云计算、大数据发展的契机,报告期内完成了亦庄近 1 万平米数据中心全面竣工和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整合全国呼叫中心业务与方正科技融合通信业务,经营呼叫中心外包业务、 大数据智能化呼叫中心解决方案业务、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融合通信业务已部署 1600 个坐席,实现全国多地部署,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全渠道呼叫中心运营外包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智慧生活增值服务业务,快速扩充智能终端产品品类,增强宽带套 餐差异化竞争优势,提高智能柜产品使用率和收入,扩大 ICT 业务规模。 报告期内,方正宽带实现营业收入 4.47 亿元,同比增长 29%,实现净利润-1,218 万元,同比 减少 128%。 3、方正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方正国际继续聚焦智慧城市业务,持续向智慧城市运营与服务转型。致力于成为 智慧城市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推动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 目前,方正国际智慧城市项目已在安徽淮北、河南林州、天津静海等地落地。其中,作为淮 北、林州、静海等城市当地智慧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的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已先后成立,并 已承担了包括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平安城市、智慧城管等重大工程在内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在智慧公安领域,公安大数据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 年 1 月举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 会上,由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方正国际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国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应用技 术研究与规模应用示范”(即 PGIS 项目)荣获 2016 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目前,PGIS 项 目成果已在全国 318 个公安机关全面推广,覆盖全国 31 个省、93%以上地市,形成了全国纵向贯 通、横向集成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服务体系,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地理信息应用的重 要支撑平台。2017 年 1 月,方正国际与武警交通部队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充分利 用和发展各自领域的优势,以推动提升交通部队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 用为主要目标,开展基于军民深度融合的战略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 在智慧金融领域,方正国际顺应市场发展潮流、完善产品覆盖,积极创新产品,研发出银行 柜面、互联网金融等产品,重点产品——银行核心系统成功中标吉林银行,将成为继绍兴银行之 后又一样板案例。 在智慧交通领域,2017 年 1 月,方正国际完成郑州市第三条地铁线路——城郊线 AFC 系统工 程。并携手郑州地铁、支付宝,国内率先推出“云闸机”,真正实现了刷手机坐地铁。2017 年 6 月,方正国际成功中标武汉市轨道交通 11 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总承包项目,此次中标的武汉 地铁 11 号线,全长 34.39 km,是武汉市东西走向的轨道交通大动脉。其中,方正国际将负责武 汉地铁 11 号线 AFC 系统及相关配套工程及服务,为这条线路的顺利开通承担重要的工程任务。目 前方正国际轨道交通 AFC 系统,已经在北京地铁 5 号线,到沈阳地铁、西安地铁、天津地铁、乌 鲁木齐 BRT、郑州地铁、迪拜棕榈岛线、澳门轻轨、越南地铁等多个国内外项目中获得使用。 在基础设施领域,方正国际中标贵州省毕节市“乌蒙云”项目。 报告期内,方正国际实现营业收入 8,816 万元,同比减少 78%,实现净利润-16,251 万元,同 比减少 2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