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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科技: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修订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5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
信产”)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当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方
正信产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修订如下:

    一、“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中“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
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以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中“(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原内容: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5        北大资源        0618         香港证券交易所         60.01%

    修订后: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5        北大资源        0618         香港证券交易所         61.57%




                                     1
    二、“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中“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
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原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明确继续
增持方正科技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依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寻找合适时机增持其股票的可能。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方正科
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增持并切实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减持方正科技
股份的计划。对于本次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如未来信息披露
义务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计划增持股数比例不低于目前总股本 0.87%,不高于目前总股本 4.35%;
且增持金额下限为 6,000 万元,上限为 3 亿元。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尚需国有出资企业或国资部
门审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方正科
技股份的明确计划。对于本次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信息披露义
务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三、“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原内容: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       是 √      否 □
 上市公司持股 5%以        2家
 上



      修订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       是 √       否 □
 上市公司持股 5%以        1 家(除方正科技外)
 上




      四、“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原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
12 个 月 内 继 续    续增持方正科技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依据上市公司股票价
增持                 格波动情况,寻找合适时机增持其股票的可能。

      修订后: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
信息披露义务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上市
人是否拟于未
                    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数比例不低于目前总股本 0.87%,不高于目前总股本
来 12 个月内继
                    4.35%;且增持金额下限为 6,000 万元,上限为 3 亿元。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
续增持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尚需国有出
                    资企业或国资部门审批。




      除上述内容外,报告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信
 产委托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修订稿)》。
                                              3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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