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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9-06-2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吴建英先生、黄传照先生、暴楠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
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吴建英先生、黄传照先生、暴楠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雪莉                刘坚                吴武清




                                                 2019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