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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01-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2009 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在方正科技
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前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方正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珠
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 年 7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7 号),方正科技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1,726,486,674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7,032,616.00 元,扣除公司为
配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 13,775,9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3,256,636.00 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0]第 1702 号),此次配股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7 月 12 日全部
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 2009 年度配股方案,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本次配股募                         项目审批、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进度
                                       总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核准或备案情况
                                                                                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
       增资珠海高密新建 30 万平方米                                   建设期
 1                                       75,064             56,298              作局珠外经贸【2008】1153
       HDI 扩产项目                                                    一年
                                                                                号文核准
                                       项目投资     本次配股募                            项目审批、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进度
                                        总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核准或备案情况
                                                                                 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
                                                                        建设期
 2 增资珠海高密新建快板厂项目             20,340             15,255              作局珠外经贸【2009】742
                                                                        一年半
                                                                                 号文核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增资重庆高密新建 270 万平方英                                    建设期
 3                                        68,242             36,991              会渝发改【2007】587 号
       尺背板项目                                                        一年
                                                                                 文核准
                      合计               163,646            108,544 -            -

       1、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前,方正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
限公司新建 270 万平方英尺背板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71,401,136.22 元,并于 2010
年 10 月按照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 28,772.66 万元对重庆方正高密电子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进行了资金置换。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鉴证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于 2010 年 8 月 26 日经方正科技第八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 年 4 月,方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募集资金增资到珠海高密
27,779.58 万元,用于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板项目。

       2012 年 2 月,方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募集资金增资到珠海高密
15,120 万元,用于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板项目。

       2012 年 11 月,方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募集资金增资到珠海高密
10,064.80 万元,用于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板项目。

       2014 年 1 月,方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募集资金增资到珠海高密
18,515.85 万元,用于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板项目。

       2、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1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并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全额归还。
    经 201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并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全额归还。

    经 201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并于 2013 年 6 月 9 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经 2013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6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2013 年 6 月 21 日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及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2014 年 1 月 13 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经 201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子公司珠海高密流动资
金,珠海高密已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前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
高密、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2,000 万元分别暂
时用于补充珠海高密及公司流动资金,珠海高密及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2016 年 1 月 20 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珠海高密、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2,000 万元
(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分别暂时用于补充珠海高密及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全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珠海高密、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2,000 万
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分别暂时用于补充珠海高密及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全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珠海高密、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2,000 万
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分别暂时用于补充珠海高密及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全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18 日,方正科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珠海高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暂时补充珠海高密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珠海高密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
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
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截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本次使用 3,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进度,预计募集资金近期还有部分闲置,
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珠海高密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600 万元暂时补充珠海高密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珠海高密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四、方正科技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珠海高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600 万元暂时补充珠海高
密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珠海高密募集资金专户日起
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方正科技独立董事王雪莉、刘坚、吴武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
项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关于方正科技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方正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方正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
和公司整体利益;

    3、方正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合以上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方正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方正科技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   煊                冷   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