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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8-1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5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
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我
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利润分
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理性和可行
性,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在认真审核了该议案之后,我们认为:
    1、本次子公司亚中物流及亚中物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利于
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
    2、同意亚中物流与亚中物业一同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事宜,通
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 16.0 亿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 10 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或其
他合法用途。如交易方案需要,同意亚中物流借入信托贷款。
    3、同意由亚中物流和/或亚中物业自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4、同意亚中物流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美居物流
园相关楼座提供抵押担保,同意亚中物流和亚中物业以底层基础资产
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安排以最终交易方案为准。
    5、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广汇物流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汇物流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资产证券化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新疆区域房地产项目委托代建和委托代销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委托广汇集团下属的两家公司来代建和代销其在
新疆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有利于利用这两家公司丰富的开发经验、
品牌优势,实现公司房地产项目快速开发和销售,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压缩成本,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物流主业。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了
行业收费情况,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
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关于上述
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