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7-08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3 楼 2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62,757,3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71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蒙科良先生主持,
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1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刘俊岐先生因出差未能
亲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单文孝先生和谢杰先生
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玉琴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李文强、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崔瑞丽、副总经理索略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462,736,011 99.9953 21,300 0.0047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462,600,972 99.9662 150,700 0.0325 5,639 0.0013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2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462,554,072 99.9560 197,600 0.0427 5,639 0.001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疆区域房地产项目委托代建和委托代销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70,015,722 99.9081 156,339 0.0919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增资控股新疆汇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462,634,872 99.9735 122,439 0.026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和关联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关于公司
2017 年 半
年度利润分
1 82,470,056 99.9741 21,300 0.0259 0 0.0000
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
开展资产证
2 82,335,017 99.8104 150,700 0.1826 5,639 0.0070
券化业务的
议案
3
关于公司新
疆区域房地
产项目委托
4 65,879,321 99.7632 156,339 0.2368 0 0.0000
代建和委托
代销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
增资控股新
疆汇融信房
5 地产开发有 82,368,917 99.8515 122,439 0.1485 0 0.0000
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
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公司,上
述关联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292,585,250 股,对议案 4 回
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
师事务所
律师:张孟律师、刘淼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4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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