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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4-2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税务专业背景并实际从事审计工作的独立董事宋岩
女士担任,委员包括窦刚贵先生和李文强先生。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
如下:
    (一)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收购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向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乌鲁木齐市汇信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新疆区域房地产项目委托代建和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控股新疆汇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六)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6 年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认为大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守
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允真
实的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对上述报告无
异议,一致同意将大信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试运行与审计机
构对其进行预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收购、
托管等 7 个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认为这些关联交易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
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交易有利于公司发
挥资源整合优势,有效盘活资产,提升公司业绩,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
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
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的审核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要求,预计 2017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
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9,900 万元到 14,800 万元,同比增加 40%到 60%
经过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相关部门慎重审议,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公布了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宋   岩                                  窦刚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文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