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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1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要求,我
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和落实,根据核查,公司 2018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2018 年度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
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在上述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
额可进行内部调剂。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为 2,000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
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1,000 万元,对新疆亚中物流商
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1,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0.31%,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担保均为对自身债务提供的
担保或反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葛炬
                                       2019 年 3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窦刚贵




     宋   岩




     葛   炬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