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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0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及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大
信专审字【2019】第 30-00006 号)、中联评估出具的《广汇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拟确定重大资产重组于补偿期末资产价值所涉及的新疆亚
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评报字【2019】第 412 号)等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编制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
    2、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方
法适当,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未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
告》。
                                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葛炬
                                         2019 年 3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窦刚贵                              宋 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   炬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