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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4-3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规定,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15 名激励
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4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分别授予
31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312.20 万份股票期权。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文孝                                  王新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   杰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