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通能源:关于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晋元地块旧改征收基地补充协议》的公告2017-06-14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03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
      《晋元地块旧改征收基地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2017 年 6 月 12 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征收人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及征收实
       施单位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述房管局及房
       屋征收公司简称“房屋征收单位”)达成一致,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及《晋元地块旧改征
       收基地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由于上述两个协议房屋征收单位尚在签署过程中,因此协议成立尚存在
       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征收补偿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闸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沪闸府房
征[2013]004 号),公司所有的光复路 235 号 1-5 幢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房屋征收单位达成一致,公司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晋元地块旧改征收基地补充协议(企事业单位)》,房屋

                                    1
征收单位尚在合约签署过程中。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光复路 235 号 1-5 幢房屋,房屋类型为旧里,房屋性质私房,
房屋用途经营,产权所有人为公司。

    三、《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搬离原址,并负责共同
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共同居住人/房屋使用人未搬迁的,公司承担未按
期搬迁的相关责任。

    2、本次征收补偿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15,000,000 元,房屋征收单位将
在协议生效后,公司交房搬离原址的 90 日内,支付上述款项。

    3、《补偿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征收房屋所处地块使用征询制,
在规定的签约期内,房屋征收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 85%,本协议生
效。

    4、公司承诺按《补偿协议》约定期限内搬离原址并交房后《补充协议》方
可生效,未按约定期限搬离原址的《补充协议》不生效。

    四、涉及本次征收的其他安排

    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等其他安排。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法律风险

    1、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补偿涉及的房产公司用于出租租赁,但本次动迁对公司日后的出租
租赁收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
知》(财企[2005]123 号),上述款项在扣除相关税费和成本后,将计入公司的资
本公积,对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具体账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
   2、本次交易存在的法律风险

   由于上述两个协议,房屋征收单位尚在签署过程中,因此协议成立尚存在一
定的法律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