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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04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授信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品种,并可调剂使用相关授信业务额度,期限二年。
同意公司与南洋银行签署《循环借款合同》(编号:04345217400083C100)的全
部条款和内容以及其他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修订及补充(以下统称为“授
信文件”),并受该授信文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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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人民币陆佰万元(人民币 6,000,000.00 元)的保证
金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为
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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