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31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02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通讯方式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人民币 60,000,000.00 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该笔授信业务由公司以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76 号轻工机械大厦 4 楼、5
楼、18 楼、802 室及 1702 室的房产作为抵押。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
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为本次授信
提供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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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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