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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地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2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20-01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截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
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对象及认购
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限售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投资者
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
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基
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投
资者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
                                     1
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确认发行期
首日,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确认发行期
首日,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限售期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2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的
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四次修订)》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四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公告(四次修订)》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公告(四次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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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到期。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
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
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延长 12 个月,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到期。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仍处于中国
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
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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