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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公告2007-04-19  

						证券代码:600607	股票简称:上实医药	编号:临2007-06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在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丁忠德董事在香港以电话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吕明方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总额110,405,812.75元(已经审计),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11,040,581.28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27,727,825.33元,扣除2005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6,781,482.12元,2006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390,311,574.68元。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367,814,8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44,137,778.52元,剩余合计346,173,796.16元结转下一年度。
    5、《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关于支付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叁拾万元。
    7、《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工作;
    8、《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4、《关于授权总经理短期投资权限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资金总额内,从事包括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的短期投资,以及参与新股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的一级市场投资,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总经理须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专户操作,严格监控,防范风险。授权期限一年。
    15、《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16、《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吕明方、周杰、姚方、张震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裴钢、熊思东、金国华、李扣庆、石良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忠德董事、陆申董事、孙伟国董事、陈绍昌独立董事、谢荣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不再参选,董事会对丁忠德董事、陆申董事、孙伟国董事、陈绍昌独立董事、谢荣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17、《关于同意施祖琪先生辞去公司助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施祖琪先生的辞职申请,对施祖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8、《关于聘任汤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吕明方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汤德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姚方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汤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二)
    19、《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议案》: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于上海好望角大饭店承嘏厅召开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另:会议通报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一: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明方先生:1957年 3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专业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裁,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周 杰先生:1967年 12月出生,管理工程硕士。曾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本公司董事。
    姚 方先生:1969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实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震北先生:1954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海外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国际欧洲集团公司副总裁、上海海外公司人事处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干部处、人事处副处长。现任上实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裴钢先生:1953年12月生,中国科学院院士,研究员,细胞生物学家,分子药理学家,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现任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1981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获学士学位,1984年获硕士学位;1985年在比利时Ghent国立大学UNIDO/WHO学习班进修药物科学;1986年在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所临床药理系进行访问研究;1991年获美国北卡大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博士学位;其后在美国杜克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1995年应聘担任中国科学院/德国马普学会青年科学家小组组长,领导细胞信号转导研究组,开展对G蛋白偶联受体信号转导的调控以及与其它信号转导通路间相互作用(cross-talk)的研究。1995年以来,该研究组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100多篇,已被SCI收录的专业杂志引用数百次。1996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997年获(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杰出青年学者奖";1998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国际麻醉品研究会议执委会委员,获"何梁何利"生命科学奖。现任中国细胞生物学会理事长、亚太细胞生物学组织主席,并担任国际国内多家专业刊物编委。其研究成果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
    熊思东先生:1962年10月出生,1987年获山西医科大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专业医学硕士学位;1992年获上海医科大学微生物学专业医学博士学位;1994年法国国立卫生与健康研究院博士后,1995至1998年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学者。全国政协十届委员会委员、民盟上海市委副主委。现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免疫学系主任,复旦大学免疫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复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从事分子免疫学研究,侧重于疫苗的分子设计。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三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二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上海市银蛇奖一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特等奖、香港求是杰出青年学者奖、明治乳业生命科学杰出奖。是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上海市科技启明星及启明星后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百人计划、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曾任国家卫生部分子病毒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上海医科大学校长助理,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金国华先生:1953年6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会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1996年获上海市育才奖。主要从事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研究。1986年起任上海市青年学学会会长;1992年起任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1995年起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2001年起任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会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金融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曾任第八届全国青联委员、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上海市青年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大学生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副校长。
    李扣庆先生:1965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1988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财政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副秘书长,巴士股份独立董事、原水股份独立董事。2006年起兼任上海市服务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中美合作MBA培养项目负责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助理。
    石良平先生:1955年4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助理、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位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统计学会副会长,汇丽股份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上海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副处长、上海市统计科学应用研究所所长,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经济研究所所长。长期从事经济分析与战略研究工作,曾获上海市育才奖、宝钢教育奖,中国统计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裴钢、熊思东、金国华、李扣庆、石良平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7年4月18日于上海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裴钢,作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裴钢
    2007年4月18日于上海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熊思东,作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熊思东
    2007年4月18日于上海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国华,作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金国华
    2007年4月18日于上海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扣庆,作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扣庆
    2007年4月18日于上海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石良平,作为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石良平
    2007年4月18日于上海
    附件二:汤德平先生简历
    汤德平先生:196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现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职业药师协会常务理事、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曾任上海医药工业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中美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上海医药集团原料药事业部总裁兼党委书记。
    二、关于召开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相关事宜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9、《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10、《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5月11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上海好望角大饭店(肇嘉浜路500号)承嘏厅。 
    (三)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26日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3、其他有关人员。 
    (五)股东登记
    股东登记日为2007年4月29日上午9:30至下午3:00,登记地点为:上海市肇嘉浜路500号好望角大饭店五楼应睐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锡林、杨柳;
    联系电话:021-53858898转320、321分机;      传真:021-53833000。
    (七)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接受股东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截止日为4月29日,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为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6楼(邮编:200021),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截止日为4月29日,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登记;
    4、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时需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帐号,联系方式;本人授权他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还需写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5、法人股东登记信函或传真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
    6、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7、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携股东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特此公告。
    附表格一: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被委托人姓名(若有,则填写)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若有,则填写)	
    通信地址(若有,则填写)	
    邮政编码(若有,则填写)	
    附表格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